南宁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最小6岁,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在年纪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以下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南宁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具体负责。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
(二)父母双方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原则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对随迁子女过于集中而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科学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排序规则,对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流入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且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时应优先排序。
公办学校招收本地户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应用于统筹安置符合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排序靠前的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仍不足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内随迁子女入学排序规则进一步细化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
(一)2023年4月底前,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结合辖区内新生生源摸底调查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计划制定本城区、开发区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
(二)2023年6月下旬,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将辖区内各小学招生片区划分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按全市统一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布。
(三)2023年7月8日、7月9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为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新生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新生家长可到家庭住址所属小学或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
(四)2023年7月下旬,各小学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
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可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对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进行合理优化和调整。
如因工作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各公办小学在新生报名过程中要详细核对报名材料,必要时应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入户家访等方式核实报名信息。
五、招生方式
(一)各公办小学在本校招生片区内采取登记入学方式招生,如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按程序全部录取;如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应努力确保本地户籍生源可就近安排。如本地户籍生源也已超量的,则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排序录取,录满为止。录满后仍超量的生源则先由学校进行登记,再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二)公办小学招收本地户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应用于统筹安置符合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排序靠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其随迁子女入学时应优先排序。如公办学校学位仍不足的,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一、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是什么
1、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二、异地入学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3、父母住所证明材料;
4、经商人员须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材料;
5、一年级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七年级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1、办理小学入学需要以下三种手续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种材料;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经学校审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一年级入学报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适龄儿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适龄儿童的体检表。
3、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新生报名入学需要家长提供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
4、档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学档案、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体检证明等在内的各种证件和资料。其他证明材料:一些学校还需要学生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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