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最小6岁,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在年纪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以下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21号)《威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威教发〔2023〕4号)的文件精神,2023年环翠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整体调控、统筹安排”的原则,切实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01
招生对象
1. 小学招生对象:环翠区户籍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 初中招生对象:环翠区户籍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02
招生安排
环翠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继续采取全程网上办理模式,家长通过“爱山东”APP网上报名,完成数据资源共享,实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零证明”“零跑腿”,为家长提供更多便民服务。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由环翠区教体局组织实施;镇(街)中小学由镇(街)政府牵头,各初中校组织实施。
03
招生政策
(一)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1. 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 坚持控制班额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按照省定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根据生源总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招生能力等,科学划定各学校招生区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3. 严格控制跨区入学。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规定,高区户籍居民子女和经区户籍居民子女符合到古寨中小学、环翠中学、新苑学校、张村镇和羊亭镇部分学校就读的,由高区、经区教育分局负责证件审核后,统一报环翠区教体局备案,并发放入学通知书。不符合会议纪要规定的高区、经区、临港区户籍居民子女仍按原划定区域入学,不得跨区择校。若户口是经区、高区、临港区在环翠区有房产,可以在环翠区报名,但须服从调剂;环翠区内无房产,不得在环翠区报名入学。
4. 全面落实公民同招要求。威海市第二实验小学、威海大光华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直接录取; 剩余的学位,经市教育局审核后,面向中心城区招生。
(二)严格入学资格审查
5. 环翠户籍居民子女入学。环翠区户籍居民子女入学,需上传户口本和环翠区房产证(含不动产登记证、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收据、拆迁协议及交款收据)的原件,优先安排房户一致且房产权利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对空挂户口、租房落户、挂靠户口的子女入学,根据所在招生区域学校的招生能力、落户时间(或挂靠时间)、挂靠类型等统筹安排入学。
6.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上传户口本和环翠区房产证(含不动产登记证、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拆迁协议及交款手续)的原件;需上传户口本、同一法定监护人在环翠区的正式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缴纳社保单据(或区市场监管局备案的年检材料、区税务局备案的纳税材料)。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学位实际情况,结合提交的有效证件,统筹安排入学。
7.外籍子女入学。外籍子女入学需上传子女的护照、签证,子女关系证明并提供汉语解释,法定监护人在环翠区派出所办理的外国人员居留证、环翠区房产证以及环翠区务工的相关材料等,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具有接收外籍子女资质的学校就读。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8.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能随班就读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依法保障其接受普通教育权利。
9. 保障特殊家庭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在不超省定班额标准的前提下,同等条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安排。
(四)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10.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建立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五)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11. 严格落实纪律要求。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不采取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查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以特长生名义违规招生。严禁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人籍分离、学籍造假、空挂学籍”等违规招收学生行为。严禁民办学校自主组织招生,掐尖招生以及各种违规招生宣传。
12.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等法律法规要求和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等政策要求,规范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严格审查报名证件的真实性,与多部门联合,实现数据资源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的方式,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须服从调剂入学安排,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04
时间安排
8月29日,登录环翠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办学校结果查询”或“个人中心”,查询新生入学录取学校。
8月30日,中小学一年级新生持电子版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或自行打印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
9月1日,全区中小学开学。
一、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是什么
1、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二、异地入学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3、父母住所证明材料;
4、经商人员须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材料;
5、一年级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七年级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1、办理小学入学需要以下三种手续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种材料;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经学校审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一年级入学报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适龄儿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适龄儿童的体检表。
3、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新生报名入学需要家长提供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
4、档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学档案、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体检证明等在内的各种证件和资料。其他证明材料:一些学校还需要学生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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