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仍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下是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一
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1.长青小学:赣西大道以南、劳动北路以西、仙来中大道以北、竹山路向北延伸段及北湖公园南北中轴线以东区域。
2.明志小学:仙来大道以南、里木塘路以西、长林路以东、沪昆铁路线以北的区域(不含格林小镇)。
3.铁路小学:里木塘路以东、仙来大道以南、沙土街以西、沪昆铁路线以北区域(含格林小镇);铁路天桥以南的铁路居委会。
4.暨阳学校:赣西大道以南、劳动北路以东、仙来东大道以北、孔目江以西区域。
5.逸夫小学:赣西大道以南、天工北大道以东、北湖西路以北、北湖公园中轴线以西区域;仰天大道以南、赣西大道以北、绿起公园城市绿轴以西区域;北湖西路以南、长林路以东、仙来西大道以北、竹山路以西区域。
6.西湖小学:北湖西路以南、长林路以西、仰天岗大道以东(不含同创国际、中央公园)、沪昆铁路线以北区域。
7.五一路小学:沪昆铁路以南、天工大道以东、白竹路以北、金桥花园和小铁路以西区域,及新钢行政区及富塘村委交界的商住小区。
8.新钢一小:新钢公司辖区内山下片12个居委会;新钢公司行政区域内商住小区(如沁园村、北村嘉园小区、望城商住区、钢都现代城、公园一品等)。
渝水区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由渝水区教体局提出:
9.渝水一小:抱石大道以南、胜利南路以西,西至原新钢铁路以东;团结东路以北、胜利南路以东、抱石大道以南、玉紫南路以西;抱石大道以北、劳动南路以西、石油公司(108号)以南、公园1号以东;胜利南路以东、团结东路以南、府南路(含菜市场)至老东街5号以西、老东街以北;老东街以南、进士路以西、袁河以北,胜利南路以东区域。
10.渝水二小:解放东路以南、永济巷以西、通瑞路以北、抱石东大道以北、人民北路以东;团结东路以南、府南路(不含菜市场)至老东街5号以东、老东街以北、西;老东街以南、进士路以东(魁星阁)、袁河以北、老吉新路以西、抱石大道以南、人民南路以东区域。
11.渝水三小:抱石大道以北、胜利北路以西、劳动南路以东、浙赣铁路以南;抱石大道以北、公园北路以东、站前西路以南、劳动南路以西 [不包括:抱石大道以北、劳动南路以西、石油公司(108号)以南、公园1号以东]。
12.渝水四小:胜利路以东、抱石大道以北、人民北路以西、铁路以南;人民北路以东、解放东路以北、百花湖南门以西;抱石大道以南、玉紫南路以东、团结东路以北、人民南路以西区域。
13.渝水五小:劳动南路立交桥以西、浙赣铁路以南、新屋北路(铁路涵洞路)以东、站前西路以北;公园北路以西、站前西路以南、白竹路以北、新屋南路以东;公园新天地小区、玉竹新城小区;原城北办富塘管理处户籍居民。
14.渝水六小:赣西大道以北、孔目江以西、劳动北路以东、孔目江以西与观巢镇交界处以南的区域。
15.渝水七小:平安路以北、劳动北路以西、竹山北路以东、城区与观巢镇交界处以南的区域;赣西大道以北、仰天大道以南、竹山北路以西、绿起公园城市绿轴以东区域。
16.渝水八小:抱石大道以北、通瑞路以南、通济路以西;永济巷以东、解放东路以南、通济路以西、通瑞路以北;百花湖南门以东(含南湖花苑)、解放东路以北、通济路以西、孔目江以南;铁路以南、孔目江以北、新欣大道以西;通济路以东、铁路以南、袁河以西、抱石东大道延伸段以北区域。
17.市八中小学部:沙土街以东、仙来东大道以南、孔目江以西、沪昆铁路以北区域。
18.市十三中小学部:赣浙铁路以南、天工南大道以西区域; 五一南路以西、白竹路以南区域。
19.北师大新余附属学校小学部:仰天西大道以北、红色纪念广场以西、仙来西大道延伸段以东区域及同创中央公园,仰天岗办事处应星村委及渝水区袁河办郑家村委部分村小组。
高新区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由高新区社会发展部提出:
20.高新一小:孔目江以东、赛维大道以南、上新铁路以西、浙赣铁路以北区域;
21.高新二小:新城大道以东、沪瑞高速公路以南、泉州大道以西、浙赣铁路以北区域(含光明、潭塘管理处所属区域,不含水西镇安置小区);
22.高新三小:孔目江以东、沪瑞高速公路以南、新城大道以西、赛维大道以北区域(含东陂管理处所属区域,不含高新四小学区);
23.高新四小:上新铁路以东、赛维大道以南、新城大道以西、浙赣铁路以北区域;上新铁路以东、润天路(规划路)以南、虎跃路延伸段以西、赛维大道以北;虎跃路延伸段以东、光明路延伸段以南、新城大道以西、赛维大道以北。
二
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1.市一中:赣西大道以南、劳动北路以东、仙来东大道以北、孔目江以西区域;仙来东大道以南、沙土街以东、沪昆铁路以北、孔目江以西区域。
2.市二中:抱石大道以南、新钢铁路老东街以东、袁河以北、康居路以西区域;白竹路东延伸段连接解放西路以南、公园路以东、抱石大道以北、胜利北路以西区域。
3.市三中:沪昆铁路以南、劳动南路以东、解放路以北、新欣南大道以西区域;解放路以南、胜利北路以东、抱石大道以北、新欣南大道以西区域;康居路以东、抱石大道以南、袁河以北、新欣南大道以西区域;新欣南大道以东与石洲管理处交界区域内商住小区。
4.市四中:劳动北路以西、仙来中大道以北,赣西大道以南、长林路以东区域;里木塘路以西,仙来中大道以南、青年路以北、竹山路以东区域。
5.市五中:长林路以西、沪昆铁路以北、仰天岗山大道以东区域(不含孔目江行政区域内楼盘);仙来西大道以南、竹山南路以西、沪昆铁路以北、长林路以东区域;沪昆铁路以南、五一南路以西、白竹路以北、天工南大道以东区域。
6.市六中:赣西大道以北、孔目江以西、与孔目江行政区域交界处以南区域商住小区。
7.市九中:沙土街以西、仙来大道以南、里木塘路以东、沪昆铁路以北区域;沪昆铁路以南、五一路南路以东、白竹路以北、劳动路以西区域;铁路天桥以南的铁路居委会。
8.新钢中学:新钢公司辖区内山下片12个居委会;山上片7个居委会;新钢公司行政区域内商住小区(如沁园春、北村嘉园小区、望城商住区、钢都现代城、公园一品、公园新天地等)。
9.市十三中:袁河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浙赣铁路以南、天工南大道以西区域。
10.市十六中:高新区区直小学、水西镇和城东办事处所辖小学的毕业生;
11.北师大新余附属学校初中部:仰天岗西大道以北、红色纪念广场以西、仙来西大道延伸段以东区域及同创中央公园,欧里镇、观巢镇、仰天岗办事处辖区。
今年有这两个新变化
一、增设“双向学区”范围
市明志小学与市逸夫小学、渝水二小和渝水八小的双向学区,市五中与市九中、市三中与市二中的双向学区,和市暨阳学校、市长青小学、市铁路小学的三向学区范围继续保持不变,增设竹山北路以东、劳动北路以西、赣西大道以北、平安路以南区域为市长青小学与渝水七小双向学区。多向学区内的新生年级适龄少年儿童继续可以在学区内学校中任选一所入读。
二、入学需提供房屋实际入住证明
按照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为缓解市暨阳学校、市逸夫小学、市一中、市四中办学压力,上述四所学校新生入学需提供房屋实际入住证明(截止8月底,近6个月房主缴纳的水、电、气使用证明)。其他学校今年暂不执行此项政策。
招生方案中明确了中小学入学时间、方式、报名要求等
一、入学时间及方式
(一)小学新生入学
1.新生年级招收对象为本学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为准确掌握小学新生人数,为秋季开学做好准备,自6月开始,城区各小学根据自身学位情况,可以启动预报名工作,家长持就读所需证明材料直接到片区内学校审核办理;预报名工作启动前要通过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形式,在本学区内提前宣传到位,及时公布相关信息。预报名时,市暨阳学校、市逸夫小学只接收前四类片区生源预报名,其他学校根据本校学位情况接收符合条件的片区生源预报名。
3.8月26日-28日,未参加预报名的新生报名,家长持就读所需证明材料直接到片区内学校审核办理。该部分新生生源,如片区学校学位允许,则由片区学校予以接收;如已经超出片区学校学位容量,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解决。
4.县区所属小学的新生报名入学工作,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二)初中新生入学
1.需要在城区初中就读的城区小学毕业生,5月将就读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验档录取工作,6月下发初中入学通知书。各相关中学根据初步录取人数,提前储备师资、教室,为秋季开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凡学籍属于市铁路小学、新钢一小、市西湖小学(北师大附校的生源除外)的毕业生,继续采取直升的方式分别录取至市九中、新钢中学、市五中。上述小学毕业生需在其他初中就读的,按“初中新生入学”中第1条办理。
3.外地市或本地乡(镇)小学毕业后需转入新余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于8月15-25日(周末顺延)持相关就读证明材料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103、104办公室)办理就读手续。
4.县区所属初中新生报名入学工作,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三)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全市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报名时间为9月1日。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到各级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需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特殊少年儿童,经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入学能力评估,达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能力标准的,可按学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纳入普通学校统一均衡编班。
二、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家长按类别提供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1.在学区内有房产的须提供:
(1)户口簿(或小孩出生证明,原件,下同);
(2)房产证(或加盖不动产登记部门红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下同);
多人(两人及以上)持有房产产权份额的,只认定房屋产权份额高于51%(含51%)的持有者。经济适用房可以作为划片入学依据,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的,则按照以下方式提供材料:
a.银行按揭购房的,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合同和近3个月的银行按揭还款流水;
b.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供购房合同、税务发票(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
c.市政府同意延期办证的小区,提供购房合同、税务发票(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
(3)房屋实际入住证明(水、电、气使用证明,下同)
按照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为缓解市暨阳学校、市逸夫小学、市一中、市四中办学压力,上述四所学校新生入学需提供房屋实际入住证明(截止8月底,近6个月房主缴纳的水、电、气使用证明)。其他学校今年暂不执行此项政策。
2.符合本地就读优惠政策的须提供:
(1)户口簿;
(2)本地优惠就读证明(以下材料之一):
a.市商务局开具的有关企业投资证明或颁发的企业投资绿卡;
b.市委人才办开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或颁发的高层次人才优待证;
c.市工商联开具的现任外省省级商会副会长及以上职务的任职证明;
d.现役部队开具的服现役证明或颁发的现役军官证;
e.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
外籍员工、企业股权人(投资金额3000万以上)、持有绿卡的企业家、现任外省省级商会副会长以上职务、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含武警)、烈士等人员子女,按照我市现有优惠入学政策办理。
3.公租房、廉租房等公房租赁者须提供:
(1)户口簿;
(2)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颁发的租房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租住);
(3)房屋实际入住证明。
4.本地学区内户籍学生须提供:学生学区内户口簿。
5.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
(1)户口簿;
(2)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办证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以前);
(3)外来经商人员还必须提供本地居住证。
6.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
(1)户口簿;
(2)父母(一方或双方)一年以上的用工证明(用工合同、工资明细)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用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以前);
(3)外来务工人员还必须提供本地居住证。
7.市区内私人住房租赁者须提供:
(1)租赁者户口簿;
(2)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颁发的租房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租住);
8.城区拆迁户子女须提供:
(1)户口簿;
(2)拆迁证明材料。
城区拆迁户子女可选择在原住所就近入学,也可在安置地就近入学。
9.其他外来人口子女须提供:不能提供上述就读证明材料的其他外来人口子女,必须提供本地居住证。
另外,小学新生入学还须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证明年龄符合就读要求。
三、录取方式
若学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未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全部接纳。若学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超出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学位。
第一类:学生户籍、父母或学生本人房产均在学区内的学生;
第二类:(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均在学区内,学生户籍与(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学生父母无房产的学生;
第三类:学生户籍不在学区内,但符合“录取方式”中第一、二类房产要求的学生;
第四类:能提供企业投资证明、企业绿卡、高层次人才优待证明、现任外省省级商会副会长及以上职务的任职证明、部队服现役证明、父(母)亲现役军官证、烈士证等材料的享受优惠政策入学的学生;
第五类:户籍在学区内的城区学生(不含学区内挂靠户籍)或租住在学区范围内的公房租赁者子女;
第六类:能提供学区内用工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能提供本人学区内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第七类:户籍不在学区内的城区学生(含学区内挂靠户籍)或租住在学区范围内的私房租赁者子女;
第八类:能提供居住证的外省市来余人员随迁子女;
第九类:不在上述八类范围内的其他生源。
四、学区范围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直学校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提出,县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范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
1.继续深化“多向学区”改革。市明志小学与市逸夫小学、渝水二小和渝水八小的双向学区,市五中与市九中、市三中与市二中的双向学区,和市暨阳学校、市长青小学、市铁路小学的三向学区范围继续保持不变,增设竹山北路以东、劳动北路以西、赣西大道以北、平安路以南区域为市长青小学与渝水七小双向学区。多向学区内的新生年级适龄少年儿童继续可以在学区内学校中任选一所入读。
2.严格控制超大校额学校的生源。市一中、市四中、市暨阳学校、市逸夫小学属于超大校额学校,由于学位紧张,优先录取上述的前四类生源,严格控制本市主城区内其他学校义务教育在籍学生中途转入这四所学校。
3.新余市实验学校初中部、市八中自主招生。新余市实验学校初中部和市八中纳入自主招生范畴,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生源,以弥补城区公办学校的学位不足。新余市实验学校招收的初中生按相关规定同等享受“两免一补”和中考均衡生招生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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