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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更新:2023-09-21 04:17:21 高考升学网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仍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下是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芗城区教育局、市直公办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经漳州市招委会研究同意,对2020年漳州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市直公办小学按施教区范围招生。

二、施教区

市直公办小学施教区可通过漳州教育局网站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漳州教育微言”,进入“便民服务”查询。

三、招生计划

漳州市实验小学胜利校区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腾飞校区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不含西桥小学安置生)。

四、招生对象及办法

招收符合政策条件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儿童。

(一)施教区内生源

1.报名要求

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同一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就读(家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除外)。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户口簿;②不动产权证明。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

(3)适龄儿童和父母在市区(指芗城区、龙文区,下同)无房产,且租住市管公房住宅或单位未房改住宅楼,家长须提供:①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市管公房租赁合同或单位证明;③家长在报名时须委托学校取证“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无其它房产”。

2. 产权要求

(1)不动产权证明指商品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产权证,或提供以下其一:①购房发票和经备案的购房合同;②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③集体土地所有证。

(2)适龄儿童通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房产报名时,祖辈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或适龄儿童出生落户不与祖辈同册的,须委托学校取证“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无其它房产”。

3. 报名途径

适龄儿童父母于6月26—30日登录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http://zzzsgl.fjzzedu.cn)报名。无法顺利报名者,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6—7日到施教区小学进行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成功者,携上述证件于7月8—9日到施教区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4. 其他事项

(1)学生报名材料或证明必须于2020年6月26日前取得。学校对学生报名情况进行调查,并提供“入户调查证明”和“此地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证明”。

(2)2022年起,适龄儿童通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房产报名的,除须提供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外,还须具备“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无其它房产”。

(3)2022年起,适龄儿童家长提交的户籍和房产相关证件须在报名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取得。

(二)台商子女及台港澳生

在漳州市区投资经商,并实际居住在市直公办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公办小学。由市台港澳办统一审核后报送至市教育局。

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台港澳生,可申请到施教区对应的公办小学就读。

(三)驻漳部队子女

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就读市直公办小学,由漳州军分区审查报送。漳州市实验小学每年招收25名,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每年招收45名。

(四)引进人才子女

根据“漳委发〔2017〕14号”“漳教综〔2019〕116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公办小学。

(五)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根据省、市有关优待入学的政策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公办小学。

五、招生日程安排

6月26—30日,学生网络报名;

7月6—9日,学校现场补报名及报名现场确认;

7月13—23日,招生资格审核小组审核报名信息;

8月中旬,学校公示新生名单。

六、工作要求

1.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公布招生简章,指定专人解释招生政策,并对申请入学的一年级新生进行调查摸底、审核确认。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生结束后,学校应公示新生名单。

2.市直小学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录入。严禁招收寄读生,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建立或接续学籍档案,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费用。

3.芗城区教育局要妥善做好随迁子女及政策性优待对象的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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