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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七一表彰通知,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更新:2023-09-17 22:50:34 高考升学网

【关于认真做好“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重要的一年,也是更名伊犁大学的关键之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激发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解放思想、服务发展、创先争优的热情,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积极投身于建设伊犁大学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更名伊犁大学工作任务,以纪念建党95周年为契机,结合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四强干部”、“四好老师”的标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评选出凝聚力、战斗力强,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的基层党组织,评选出宗旨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真心为群众服务的党员,从而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岗位、践行宗旨、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向党的生日献礼。

  二、表彰数量

  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4个,优秀共产党员6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8名;拟表彰共产党员标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从推选的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中推荐1名,由学校党委统筹考虑。

  三、表彰对象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发展思路清晰,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

  (2)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明显。

  (3)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科学的决策程序,管理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工作扎实,组织有生机活力,落实有创造力。

  (4)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党的建设、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的重要事项,贯彻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的好。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发挥的好。

  (5)党政领导班子能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班子团结协作、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努力维护、实现、发展好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

  (6)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党员作用发挥好。坚持分类指导,积极开展对教职工和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广大党员认真履行义务,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好。

  (7)重视校园稳定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单位师生无信教、参加宗教活动、传播收听收看暴恐音视频的情况。

  2.党支部

  (1)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党内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效果良好,工作不扯皮、不推诿,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好。

  (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内生活正常。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支部活动有载体、效果好。

  (3)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管理,发展党员坚持标准、程序完备、质量高,群众反映好。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形象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

  达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求真务实。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政建设好。

  (3)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不计个人得失,不与群众争利益,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爱岗敬业,带头实践党员示范岗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本部门或学校有一定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学生党员能按照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的相关要求,在学习、生活、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各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教职工党员应具有两年以上的党龄,学生党员应具有一年以上的党龄。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在具备优秀党员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单位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有大局观念和创新意识。

  (2)服务群众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党务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结合本职工作查摆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新对策,不断为群众服务,有责任感,工作踏实,服从组织安排,并能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维护稳定能力强。有坚强的党性,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不计名利,以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4)廉洁奉公责任心强。自觉学习贯彻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和法律法规,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有责任,讲奉献。

  (5)党务工作能力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任务出色。

  (6)从事党务工作一般在两年以上。

  四、推荐要求、办法和程序

  (一)表彰推荐活动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推荐工作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推选,逐级上报。即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研究确定后上报。原则上一个党总支只推荐一个先进基层组织和一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正式党员的8%(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分别计算,学生党员以具有一年以上党龄的党员为基数),推荐中不足一人的,可按一人推荐。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向基层一线倾斜,向“四好老师”中的党员教师倾斜,优秀党员原则上不推荐处级以上干部。

  (二)在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公正透明。要将推荐活动与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示范岗、党团工作进公寓活动结合起来。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发展党内民主、激励创先争优的过程。要坚持以事迹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最终依据,真正将各个岗位上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先进分子评选推荐出来。要注意兼顾不同层面、民族、性别。推荐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严防“带病表彰”,要注意听取本单位党员、干部、教师、群众以及学校纪检部门的意见。推荐人选确定后,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确认没有异议后再上报。

  (三)先进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要填报推荐表(推荐表挂在学校网页通告栏上,请下载填写),上报书面材料。书面材料要客观翔实,有具体内容,既要有工作方面的总结,又要有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介绍。集体推荐材料不少于2000字,个人推荐材料不少于1500字。事迹材料和推荐表均用word文字处理软件编辑,统一用A4纸张打印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本于6月10日前一并报送学校组织人事部。

  此次表彰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推荐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确保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被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要通过此次表彰活动,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树立先进典型,努力做到示范引路、以点带面,真正把广大党员干部打造成一支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的先锋队伍,进一步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跨越发展。

  特此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庆祝建党95周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树立林业系统先进典型,厅党委决定,“七一”前表彰一批林业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及推荐数量

  各单位党组织各类表彰对象原则上须按照分配指标推荐(附件1),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各单位党组织拟表彰推荐对象可在本支部推荐,也可交叉推荐。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始终按照“两个坚定不移”要求,从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国家分裂、服务各族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实现“五有”目标。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建工作措施上务实、保障上有力、方法上创新,严肃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能团结一致、凝聚共识、务求实效,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维护社会稳定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有本领过硬的党员队伍:坚持从严治党,强化党员队伍的政治担当,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激励党员成为带头服务、带领服务、带动服务的骨干力量,组织带领各族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群控,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建立提高理解力、落实力、执行力的工作制度,组织生活规范严格,重大决策民主科学,管理措施科学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服务群众精准高效,监督约束有效有力,切实提高落实率、落实度和落实效果。有出类拔萃的工作业绩:坚持用现代文化引领群众,群众的认知力和免疫力强,“去极端化”成效明显,反恐维稳工作扎实有效,民族团结互信增强。坚持用好“五把钥匙”,在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中,出实招、鼓实劲、办实事,各项工作走在前列。有群众满意的良好口碑:积极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基层面貌发生可喜变化,民心民力得到凝聚,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威信高,群众欢迎、群众受益、群众认可。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始终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谋发展、保稳定,始终保持优良作风,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素质:带头践行“善学习、讲法治、比团结、抓落实、重效果”的要求,始终把学习摆在首位,紧密结合基层和个人实际,学习方式活、学习效果好,政治方向坚定,政策理论水平高,组织观念强。带头维护团结稳定: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主义,主动到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带头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协助健全群防群控体系,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感恩意识,珍惜美好生活,自觉维护稳定,主动促进团结。带头争创一流佳绩:责任感荣誉感强,热爱基层岗位,以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不同问题,敢于啃硬骨头,乐于作出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带头服务基层群众: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主动转变作风,深入了解民情、真心融入群众、尽心为民谋利。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积极主动做好群众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人心,积极传播正能量。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廉政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关键时刻敢发声、敢亮剑,带头清正廉洁、崇法尚德,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林业厅党委十项规定,能够规范言行,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责任,把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作为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开展党建工作中成效显著。做到“五坚持”。坚持党性原则: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强、能力强、敢于担当、群众威信高,面对大是大非敢于发声亮剑、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极端化敢于出手管理、面对“三股势力”敢于坚决斗争,能够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活动作斗争。坚持联系群众:坚持将服务群众作为完善基层党建、加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带头深入一线、亲自破解难题,善于知群众情、管群众事、解群众难、暖群众心,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群众反映良好。坚持勤政务实:忠诚党的事业,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精气神足,服务中心主动作为,严格规范党内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能够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坚持改革创新:把上级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典型经验有效结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在着力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上下功夫,严密组织体系、严格组织纪律、严肃组织生活,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有效推进党建理念、方法和制度创新,保障和促进中心工作。坚持廉洁自律: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恪守政治规矩,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作为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廉洁奉公、作风扎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表彰对象要注意推荐新典型,兼顾不同单位、层面、民族、性别。厅级干部一般不作为表彰推荐对象,严格控制处级党员干部比例,注重面向基层,向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倾斜。“访惠聚”活动工作组、集中整治工作队全体党员纳入原所在支部参加推荐表彰。

  三、推荐评选程序

  1.表彰对象的推荐评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进行。要做好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整理。

  2.推荐对象的确定,要实行差额推荐,一般按高于分配名额20%以上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把评选过程作为发展党内民主、激励创先争优的过程,逐级上报,好中选优。要坚持群众公认,推荐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必须得到上一级党委所辖80%以上基层党组织认同;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得到所在基层党组织90%以上党员认同。推荐单位对拟推荐对象全面深入考察,普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多方听取所在单位党员、干部、群众的反映,严防“带病表彰”。推荐对象的确定,由所在单位、部门党委(支部)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并签署意见。

  3.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推荐对象确定后,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表彰推荐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党委(支部)要高度重视此评选表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工作责任制。推荐评选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公正透明,以事迹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最终依据,确保所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2.各推荐单位以党委(支部)名义上报推荐表(附件2、3、4),连同推荐报告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书面材料要求A4纸打印,电子文档使用word编辑),于5月1日前报厅政治部(机关党委)。个人先进事迹采用人物通讯体裁,字数不少于2000字;党组织先进事迹材料字数在25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文字流畅、文风朴实。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控制在300-500字。对推荐表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3.“七一”前后,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宣传奋斗在林业战线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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