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1月1日起施行。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或租房租金、赡养老人;如果纳税人有以上费用支出的话可以在扣除5000的基础上再申请个税扣除以减轻交税压力。
纳税人可以提交相关专项附加信息提供给单位,在每月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算法:
假如王女士月收入是20000元,起征点是5000元,五险一金是2000元;
如果在专项附加扣除中还有子女教育支出(3个子女)、房贷利息支出及赡养老人支出,那么专项附加扣除部分的标准分别是1000元/月×3、1000元/月、2000元/月;
那么应纳税额是20000元-起征点、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2万-5000-2000-(3000+1000+2000)=7000元;
最终应纳税:7000元×10%-210=490元。(3000元<月应纳税所得额≤12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注: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规定从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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