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录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目前我们所说的社区工作者一般指的就是居委干部。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目前跟大学生村官相差不多,各省市、各区县的工资待遇并不相同。那么南昌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是怎么样的?社区工作人员有没有编制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南昌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据介绍,从2018年1月起,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社区居委会主任(党组织书记)、副主任(党组织副书记)、委员(社区专职工作者)月工资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分别提高至3500元、3300元、3100元(含网络津贴每人每月300元)。
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4:6比例承担,其他县区参照执行。
记者从南昌市财政局获悉,南昌市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南昌各区、开发(新)区现有专职网格员自转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起,纳入社区干部管理序列,享受社区居委会委员待遇。据介绍,《通知》规定,从2016年1月起,城区社区居委会主任(党组织书记)、副主任(党组织副书记)、委员月工资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分别增加500元。
7日,记者从南昌市财政局获悉,南昌市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南昌各区、开发(新)区现有专职网格员自转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起,纳入社区干部管理序列,享受社区居委会委员待遇。据介绍,《通知》规定,从2016年1月起,城区社区居委会主任(党组织书记)、副主任(党组织副书记)、委员月工资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分别增加500元。调整后,其月工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2800元、2700元、2500元(含网格津贴每人每月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