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录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目前我们所说的社区工作者一般指的就是居委干部。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目前跟大学生村官相差不多,各省市、各区县的工资待遇并不相同。那么深圳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是怎么样的?社区工作人员有没有编制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深圳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关于深圳社区专职工作者
要了解深圳的社区工作者,首先要了解深圳社区工作站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工作站管理办法(2007年)》规定,深圳社区工作站是指政府在社区的服务平台,协助、配合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社区开展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一般一个社区工作站管理、服务一个或多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域。
深圳社会专职工作者:根据社区工作站面积、人口和工作了,核定专职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就是社区专职工作者。深圳社区工作站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招聘计划报区人事部门核准,区人事部门统一标准和作废,街道组织招聘。
“村改居”的社区么给工作站核定专职工作人员12-21名,包括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非“村改居”的社区每个工作站核定专职工作人员10-19名,包括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其中,设站长1名,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兼任,设副站长2名。站长、副站长人选,由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街道办事处任命,报区人事部门、民政部门备案。
深圳市社区工作者专职人员的管理,原则上参照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但《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工作站管理办法(2007年)》另有规定的除外。各街道办事处依照《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工作站管理办法(2007年)》对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社区工作者专职工作者依照聘用合同履行职责,承担有关义务并享受有关权利。聘用合同文本格式由区人事部门会同区法制部门根据有关法规制定,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对首次聘用的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可规定使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深圳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的拨付与分配,实行工资福利经费包干(包括工资、补贴津贴、税费、社会保险等费用),街道办事处确定具体分配办法的管理方式。2007年区、街道财政部门按照社区工作站站长7000元/月,副站长5500元/月,其他专职工作人员3500元/月的标准及实际在岗人数核拨工资福利性经费。
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者参照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管理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有相关保险待遇,有关费用在核拨的工资福利性经费中解决。
宝安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最新规定
《宝安组工信息2018年第43期》内容:
按照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出台《宝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薪酬待遇指导意见,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选聘、岗位、薪酬、考核等,在不增加目前用人总规模基础上实现“三个增加”:通过消除身份差异,增加社区专职人员;根据社区面积、人口、工作量等指标调整员额,实现较大社区用人规模适度增加;通过区、街道人员下沉,实现社区力量增加。
建立分类分档岗位管理体系,将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分为负责人、主办、辅助三类35级。新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原则上为辅助岗;对工作表现优秀者,根据岗位空缺或工作需要,对考取专业资格证书、获得主办岗资质的,可从辅助岗位聘用到主办岗位。
提高薪酬待遇标准,根据市委组织部指导标准,结合本区实际,确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月平均应发工资标准。除社区党委书记参照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执行外,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鼓励街道、社区通过提升人员素质、优化队伍结构、运用信息技术、创新工作方式等实现减员增效。
做好现有社区人员过渡,严把社区专职工作者入口关,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原则,3-5月份组织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在核定规模内分类分批过渡,确保“平稳过渡、优质消化”。过渡对象包括目前已在社区党委、居委会、工作站和党群服务中心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建工作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
很多人以为分不清“社工”到底是“社区工作者”还是“社会工作者”的简称,还是其他?而“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