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你的年休假额度是不是又充满了?2018年事业单位公务员年休假规定有哪些?单位年休假工龄怎么算?高考升学网整理以下相关内容,快来一起了解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小知识吧!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和原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精神,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制定如下意见:
一、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干部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关心工作人员生活、维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出发,增强贯彻执行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
二、带薪年休假的人员范围为全市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以上单位的聘用人员。
三、带薪年休假时间安排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在本年度内安排。
四、年休假的有关条件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宁人社发〔2011〕3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全市在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年休假时间原则上按规定执行。
六、工作人员休假要提前申请,由单位统筹安排。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人和市党政班子成员休假需报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市人大、市政协其他班子成员休假分别报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休假,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在职其他厅级干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休假报市委审批;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休假征求分管市级领导意见后,报市委批准。各单位(部门)副职和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休假经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七、各单位要加强年休假工作的管理,建立工作人员年休假档案,专人负责,确保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病、事假制度,严明纪律,严格年休假标准,坚决杜绝考勤不实、缺损、瞒报等情况的发生,切实保证年休假制度健康、规范运行。
八、年休假期间的日常工作要按照AB岗位制度进行安排,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干部休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参加日常工作。
九、各级领导干部年休假期间要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外出休假的,交通、食宿等各项费用个人自理;外出休假结束后,所发生的费用情况要及时报告同级纪委。
十、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安排休年休假的或未休满应休天数的,按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
十一、本意见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