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失业保险 > 正文

2019年长沙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办法

更新:2023-09-17 18:59:34 高考升学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长沙市失业保险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及发放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市、县(市)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人员的名单应由用人单位或本人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第七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八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失业人员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和停发工资日期的证明;

  (三)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开出的《就业与失业登记证》或反映其就业、失业状态的证明;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介绍机构或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

  (五)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四张;

  (六)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九条市本级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及时在市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同时将已编号的《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交区经办机构备案,由区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上加盖公章,《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方能生效。

  第十条失业人员在办妥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其人事档案从原用人单位转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日常管理工作由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负责。

  第十一条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工作)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之日起六十日内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刑满、假释后未重新就业的,可以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第十二条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十三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但不满二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四个月;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年限,增发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十四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且再次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市本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由本人每月七至十四日(工作日)内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本市任一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申领,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新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办妥申领手续后,于次月二十七日(遇节假日顺延)在登记失业时所填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存折,于每月二十七日后到指定银行所属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六条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二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保留。

    闂傚倸鍊峰ù鍥敋瑜忛幑銏ゅ箳濡も偓绾惧鏌i幇顖f⒖婵炲樊浜滈崘鈧銈嗗姧缂嶅棗岣块悢鍏尖拺缁绢厼鎳忚ぐ褏绱掗悩鍐茬仼缂侇喖鐗撳畷鎺楁倷鐎电ǹ甯惧┑鐘垫暩婵鎹㈠Ο渚€舵い鏇楀亾闁哄矉绲鹃幆鏃堫敊閸忚偐褰庨梻浣告惈閼活垳绮旇ぐ鎺嬧偓浣割潨閳ь剚淇婇幖浣规櫇闁逞屽墴椤㈡棃鏁撻敓锟�
相关文章

闂傚倸鍊搁崐鐑芥嚄閸撲礁鍨濇い鏍仜閺勩儵鏌涢鐘插姎闁稿被鍔岃灃闁挎繂鎳庨弳娆戠棯閹岀吋闁哄被鍔岄埞鎴﹀幢濡警妲遍梺璇茬箰缁绘劙鏌婇敐澶婅摕婵炴垯鍨归崡鎶芥煏婵炲灝鍔滈柣婵愬櫍濮婃椽宕妷銉ュ闂佺懓鍤栭幏锟�

最新图文

兰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4-16 01:0:11

潍坊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4-16 01:0:08

乌鲁木齐失业金领取条件及

时间:2024-04-16 01:0:06

绍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4-16 01:0:22
闂傚倸鍊搁崐鐑芥嚄閼哥數浠氱紓鍌欒兌缁垶宕濆▎蹇曟殾闁靛繈鍊曢崘鈧銈嗗姂閸庡崬鐨┑锛勫亼閸婃牜鏁幒鏂哄亾濮樼厧澧扮紒顔碱煼閺佹劖寰勭€n剙骞嶉梺璇插缁嬫帒鐜婚崸妤佸剹閻庯綆鍓涚壕鍏笺亜閺囩偞顥為悗姘炬嫹 - 闂傚倸鍊搁崐椋庣矆娓氣偓楠炲鍨鹃幇浣圭稁缂傚倷鐒﹁摫闁告瑥绻橀弻鐔虹磼閵忕姵鐏堥梺娲诲幗椤ㄥ﹪寮诲☉銏犵労闁告劦浜栧Σ鍫㈢磽娴e搫顎撶紓宥勭窔瀵鎮㈢悰鈥充壕婵炴垶鐟$紓姘舵煟椤撶儐鍎戠紒杈ㄥ浮椤㈡岸宕卞Ο渚紦 - 闂傚倸鍊搁崐宄懊归崶銊х彾闁割偆鍠嗘禒鍫㈢磼鐎n偒鍎ユ繛鍏肩墪閳规垿鎮╁畷鍥舵殹闂佺粯甯$粻鏍蓟閻旇櫣纾奸柕蹇曞У閻忓牏绱撴担鍝勵€撶紓宥勭窔瀵鎮㈢悰鈥充壕婵炴垶鐟$紓姘舵煟椤撶儐鍎戠紒杈ㄥ浮椤㈡岸宕卞Ο渚紦 - 闂傚倸鍊搁崐鐑芥嚄閼哥數浠氱紓鍌欒兌缁垶宕濆Δ鍐ㄥ灊闁哄啫鐗婇崐濠氭煠閹帒鍔氶柛鎾舵嚀閳规垶骞婇柛濠冩礋瀹曨垶顢涘┃鎯т壕婵﹩鍘奸崫娲煙椤旂瓔娈旈柍钘夘槸閳诲秹鎼归銏紝闂佹寧绻勯崑銈夊极閹剧粯鏅搁柨鐕傛嫹 - 濠电姷鏁告慨鐑藉极閹间礁纾绘繛鎴烆焸濞戞瑦鍎熼柕濞垮劚閻庮參姊洪崗鑲┿偞闁哄懏绮岄悾鐑藉蓟閵夛箑鈧敻鏌ㄥ┑鍡涱€楅柡瀣〒缁辨帡鎮埀顒勫闯閿濆钃熼柨鐔哄Т閻愬﹪鏌嶆潪鎵窗闁诲孩濞婂铏规崉閵娿儲鐝㈤梺鐟板殩閹凤拷 - 闂傚倸鍊搁崐椋庢濮樿泛鐒垫い鎺嶈兌閳藉鎮楀顒勫弰闁哄本绋掔换婵嬪礃閻愵剛鏆﹂梻浣筋嚙缁绘垿鎮烽埡鍛摕闁挎繂顦伴崑鎰版煕濞嗗浚妲归柟顔界懇濮婅櫣鈧櫢闄勫妯讳繆婵傜ǹ纭€闂侇剙绉甸悡銉╂煟閺囩偛鈧湱鈧熬鎷� - 闂傚倸鍊搁崐椋庢濮橆兗缂氶柤濮愬€栫€氬鏌i弮鍌氬付缂佲偓婢舵劕绠规繛锝庡墮婵″ジ鏌涘顒傜Ш妤犵偞鐗曡彁妞ゆ巻鍋撳┑陇鍋愮槐鎺楁偑閳ь剟宕抽敐澶婅摕闁跨喓濮撮悙濠傤渻鐎n亝鎹i柨娑氬枎閳规垿妾辨い鏇熺矒楠炲繘鏁撻敓锟�
  闂傚倸鍊搁崐鐑芥倿閿曞倹鍎戠憸鐗堝笒缁€澶屸偓骞垮劚閹锋垿鎳撶捄銊㈠亾閻愮懓鈧洟鍩為弮鈧换婵嬫偨闂堟刀鐐烘煕閵娿儯鍋㈡い銏$懇楠炲洭寮剁捄顭戝數闂備浇娉曢崳锕傚箯閿燂拷20004639闂傚倸鍊搁崐椋庣矆娓氣偓楠炲鏁撻悩鍐蹭画闂備緡鍓欑粔瀵哥不椤栫偞鐓ラ柣鏇炲€圭€氾拷-18

CopyRight 1996-2024 Www.creditsailing.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婵犵數濮撮惀澶愬级鎼存挸浜鹃柡鍥ュ灩绾惧綊鎮峰▎蹇擃伀濞寸姵宀稿缁樼瑹閳ь剟鍩€椤掑倸浠滈柤娲诲灡閺呭爼顢氶埀顒勫蓟濞戙垺鍋嗗ù锝夋櫜缁ㄥ姊烘导娆戝埌闁搞垺鐓¢幃鎯р攽鐎n亞鍔﹀銈嗗笒鐎氼剟鎮為崹顐犱簻闁瑰搫绉堕ˇ锕傛煕閻樿櫕绀€闁宠鍨块崹楣冩惞椤愩垻鐛╃紓鍌欐祰娴滎剟宕戦妶澶婃瀬闁瑰墽绮弲鎼佹煥閻曞倹瀚� 闂傚倸鍊搁崐鐑芥嚄閸撲礁鍨濇い鏍亼閳ь剙鍟村畷銊р偓娑櫭禍杈ㄧ節閻㈤潧孝闁稿﹤顕槐鎾愁潩閼哥數鍘卞銈嗗姉婵挳宕濆杈╃<闁绘﹩鍠栭崝锕傛煛鐏炵晫啸妞ぱ傜窔閺屾盯骞樼捄鐑樼€诲銈嗘穿缂嶄線骞冩禒瀣窛濠电姴鍟鐔兼⒒娴h姤纭堕柛锝忕畵楠炲繘鏁撻敓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