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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2024-04-16 01:13:51 高考升学网

青岛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具体领取标准如下。

青岛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需要哪些材料

一、青岛失业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青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2023年10月起,青岛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待遇标准同步调整。调整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890元提高至1980元,增幅4.76%;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710元提高至1809元,增幅5.79%。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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