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金领取条件是只要当事人的社保缴纳已满一年,而且也是非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同时已办理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就可以领取;而对于领取的标准就会结合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
1.劳动合同终止的;
2.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4.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领取标准
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80%,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为90%。
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80元/月,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四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1890元/月。
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二年的为三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为十六个月。
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8年为17个月、9年为18个月、10年为19个月、11年为20个月、12年为21个月、13年为22个月、14年为23个月、15年为24个月)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兰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4-16 01:0:11潍坊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4-16 01:0:08乌鲁木齐失业金领取条件及
时间:2024-04-16 01:0:06绍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4-16 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