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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更新:2024-01-17 02:10:52 高考升学网

济宁失业金领取条件是只要当事人的社保缴纳已满一年,而且也是非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同时已办理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就可以领取;而对于领取的标准就会结合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济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济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济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第一,非本人意愿失业;

第二,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

第三,有求职意愿。

二、济宁失业补助金每月多少钱

市直、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经开区为1710元/月;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为1530元/月。

1.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如果再次失业,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可以将前次应领未领的期限与新核定的发放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缴纳失业保险多久可以领失业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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