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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更新:2024-01-14 02:29:44 高考升学网

黑龙江失业金领取条件是只要当事人的社保缴纳已满一年,而且也是非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同时已办理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就可以领取;而对于领取的标准就会结合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黑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黑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黑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黑龙江失业补助金每月多少钱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哈尔滨市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4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二、失业保险金最高及最低标准:

哈尔滨市区标准为1512元/月,哈尔滨市双城区及其他县(市)失业金为1143元/月。

三、失业补助金补贴标准:

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具体由各地自定。

四、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

1、参保缴费满10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12元/月

2、对参保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400元/月

3、对参保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月

4、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

三、缴纳失业保险多久可以领失业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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