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失业金领取条件是只要当事人的社保缴纳已满一年,而且也是非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同时已办理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就可以领取;而对于领取的标准就会结合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吉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失业人员,包括实际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和实际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金期限领取标准
1.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年限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年限满3年不足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年限满4年不足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不足6年的,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年限满6年不足7年的,领取15个月失业保险金;
7.累计缴费年限满7年不足8年的,领取16个月失业保险金;
8.累计缴费年限满8年不足9年的,领取17个月失业保险金;
9.累计缴费年限满9年不足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10.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从第10年开始,累计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为24个月。
吉林失业保险金注意事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要求生育的,可以享受300元人民币的生育补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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