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那么福建失业金领取流程条件材料有哪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福建失业金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01
申领条件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
◆参保缴费满一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助金:对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个人不缴费的农民工失业人员,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助。
02
发放标准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原则上可按统筹地区当月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80%;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原则上可按统筹地区当月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40%。
◆临时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其中,累计参保缴费6至11个月的发放标准可按3个月掌握;累计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发放标准可按2个月掌握。
具体发放标准各设区市自行确定。如果您想了解可以领取的具体金额,请电话咨询12333。
03
申领期限
◆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临时生活补助金: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如果您符合申领条件,请您务必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
福建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福建省人社厅“12333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都可以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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