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
4.已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提供原件。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失业金申领手续办理;
2、审核资料,告知失业人员享受待遇期限、待遇领取方法等有关事项;
3、录入失业人员个人信息资料。
失业金发放标准:
焦作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20元。
焦作市是失业保险金市级统筹城市,所以该市市本级和所属的各县(市、区)执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一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
办理地点
焦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焦作市民主南路88号
电话:0391-2686007
解放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地址:解放区政府七楼
电话:0391-2920800
中站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地址:解放西路中站段5号
电话:0391-2952595
兰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4-16 01:0:11潍坊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4-16 01:0:08乌鲁木齐失业金领取条件及
时间:2024-04-16 01:0:06绍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时间:2024-04-16 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