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假工资发放标准规定如下: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是北京最新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生育保险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以上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无生育保险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注意事项
1、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假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奖励假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2023北京产假天数:158天(女职工经所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产假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最长为8个月产假。)
2023年北京婚假天数:10天
据社保网小编了解,2023年北京陪产假/护理假:15天。
2021年11月26日上午消息,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方案取消了限制生育,确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女方除法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三十天增加至六十天。同时,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指对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政策内享受生育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工资收入的替代。
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政策内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规定的产(休)假期内,应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但与本人工资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