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在望
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相关条例,将提请省人大审议
自从“单独两孩”政策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以来,贵州省的很多“单独”家庭都在关注着何时可以合法生育第二个孩子。4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会议审议并原则上通过了《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本次《条例》修正内容只涉及“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相关条款。
去年12月,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对贵州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及时作出工作部署,要求按程序修订《条例》。本次《条例》审议并原则通过,也意味着贵州省向“单独两孩”相关政策的正式出台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3月19日,省政府法制办曾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的意见,当中拟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的”;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的”删除。此外,《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个别文字内容将作相应修改。
据统计,自今年1月17日浙江成为首个“单独两孩”政策落地的省份,到截止发稿时,全国已有21个省区市正式实施了这一新政。
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认为,贵州省与全国其他省份一样,自本世纪以来,人口形势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如家庭规模缩减,户均人口由2000年的3.74人降至的3.24人,独生子女家庭145万户,家庭传统功能进一步弱化。为有效缓解上述矛盾,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因此贵州省对《条例》进行修改十分必要。
据悉,《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提请省人大进一步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