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一、事项名称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二、设定依据
《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广安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经办业务管理规程》
三、申请条件
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四、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部门的准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出院证明、住院费用发票、住院明细表、《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五、办理流程
待遇申报-待遇审核-待遇支付
六、办理机构
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二楼社保大厅及各区市县(园区)社保业务经办大厅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