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办理条件
1.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
2.职工未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用人单位。
办理材料
未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参保人凭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手术: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代为申领的,还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财政、税务统一监制的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原件。(加盖清晰收费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医疗机构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
(2)住院分娩: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代为申领的,还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财政、税务统一监制的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原件。(加盖清晰收费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医疗机构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
4、《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5、出院小结或记录原件。
(3)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申领分娩费用: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代为申领的,还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财政、税务统一监制的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原件。(加盖清晰收费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医疗机构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
4、《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5、出院小结或记录原件。
6、结婚证及其配偶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流程:
1.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1.2受理:办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立即进行审查。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尽快补正。
1.3证件制作与送达:参保人可凭受理回执或社会保障卡到社保经办部门打印审核结果《核定单》。
2.网上办理流程:
2.1申请人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开通个人账户,在申请办理业务模块填写资料提交申请按规定办理。
2.2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申请人提交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