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德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是以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的。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增加产假6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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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及数量:
1、《女职工生育津贴待遇核定表》(原件2份)(见附件一)
2、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原件1份)
3、流引产的只需提供结婚证和诊断证明(原件1份)
环节和流程
1、申请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核准 后台录入系统,打印单据,审核人、负责人分别签字。
3、给付 社保基金管理科将生育津贴打入个人账户。
受理地点: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 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社保中心医保处生育待遇结算窗口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德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