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青岛异地生育保险办理条件
①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②在本市从业1年以上,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足额缴费的。连续缴费期间因故中断不超过2个月并及时补缴的,可以计入连续缴费期限。
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可办理异地生育备案业务。
青岛异地生育保险办理材料
一、异地生育备案的材料:
①本人申请;
②单位出具的外地诊疗或生育证明;
③社保卡;
④身份证;
⑤计生部门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
二、办理生育医疗费报销的材料:
①社保卡;
②身份证;
③计生部门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
④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⑤接诊医院盖章的《转本级统筹外生育证明》;
⑥出院小结;
⑦费用明细单;
⑧费用发票。
三、生育津贴的材料:
①单位或个人持社保卡;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原件
④《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