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为其缴纳20%,个人自己缴纳8%失业保险缴费;
2、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交2%,个人交1%;
3、医疗保险根据养老保险基数单位6%、个人2%;
4、工伤保险缴费根据用人单位的危险性分为0.4%、0.8%、1.2%、1.6%、2.0%、2.4%。
5、生育保险单位交0.8%,个人不缴纳。
未按规定预缴和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办理基数核定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市社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对因单位欠费原因导致未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养老金核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当年达到法定退休或享受待遇年龄的人员,需及时至市社保局补缴保费。
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密封人事档案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非本市农业户籍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