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
月缴费基数选择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48元)的,月应缴费为1021.40元;
月缴费基数选择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2849元)的,月应缴费为612.80元。
个体参保人员职工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统一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2849元)执行,缴费费率选择5.5%的,月应缴费为168.50元;缴费费率选择8.5%的,月应缴费为260.40元。
另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有调整。退休职工个人账户划转基数按照个人月养老金水平计算,低于5107元每月的,按照5107元计算。职工医保医疗救助金,按上7.5%比例缴纳,即每人每月38.3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6.5% ;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1.5% ;个人:0.5%
生育保险 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 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省部属、市直属参保单位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
1. 单位介绍信(非单位经办人提供)。
2.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非单位经办人提供)。
1.申请:每月5-20日内,参保单位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业务窗口申请补缴社保欠费;
2.办理:工作人员打印《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欠费通知单》;
3.缴费:次日参保单位持通知单到地税部门申报补缴。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