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018-舟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7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浙江省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5276元/月)确定,下限按照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55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7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舟山市2017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3260元/月)确定,下限按照舟山市2017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4420元/月)确定。
2018-舟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5.5%,个人不缴;
补充大病:公司不缴,个人缴5元;
补充残保金:公司缴64.65元,个人不缴。
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户在舟山市
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企业补缴:
单位经办人填写补缴申请、社会保险登记证
个人补缴:
1、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3、《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4、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企业办理
1、企业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到稽核处办理欠费补缴手续;
2、稽核处到地税到账模块查询企业缴费情况;
3、核实企业欠费月份;
4、企业如已在地税网申报,因余额不足未扣款,告之企业到地税大厅直接补缴欠费月份;
5、企业如未上网申报,稽核处出具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联系单,企业凭联系单到地税大厅办理补缴欠费月份;
6、企业补缴后稽核处对欠费月份办理社保费到账业务处理。
个人办理
1、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上材料到舟山市劳动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窗口打印业务单据
2、到银行缴费
3、缴费后持银行回单到舟山市劳动保障局打印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