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社保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页面,选择城镇职工用户登陆或城镇居民用户登陆,依次输入公民身份证号码,社保查询密码及附加码,点击"登录"按钮,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其中提供参保情况信息查询,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查询、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参保人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92-95养老年帐户查询、医保各月缴费情况查询
http://www.bjld.gov.cn/cardbiz/Portal/Query.aspx
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参保人员因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现金垫付后按原流程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其他查询方法:
1、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查询;
2、拨打北京市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医保卡查询数据由北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供]
北京市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10-63167779),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北京市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政策,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预算方案,负责全市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管理,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进行结算的方法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街5号
邮编:100050
电话:(010)83172488
监督电话:(010)12333、(010)63182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北京市医保查询网址:http://www.bjld.gov.cn/csibiz/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