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61626元,比上年度增加4730元,增长8.3%。
按照此缴费基数,在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缴费比例为28%,年缴费总额为17255.28元,其中单位缴费比例20%,缴费额12325.2元,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缴费额4930.08元。单位参保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基本标准的300%,最低不得低于60%。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缴费比例20%,缴费基数可在基本标准61626元的40%至100%之间选择,年最低缴费额4930.08元,最高缴费额12325.2元。所有参保单位和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2017年养老金征缴单,到地税部门指定的银行缴费。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达到2838户,参保职工总人数179485人,其中在职职工121945人,离退休人员57540人。在职人员中,个体身份参保达59009人,占48.4%。
从上述数据看出,今年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增长较大,与之挂钩的新退人员养老金较上年度也有所增长,对参保职工也是十分有利的。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在全国范围内畅通,养老保险待遇的不断提高,大大的提高了劳动者参保的积极性,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多,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目前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已扩大到全市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