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自由职业者补缴社保信息:我们都知道工作之后公司是强制要为所有的员工缴纳社保的,那要是呼和浩特市自由职业者怎么缴纳社保呢?
1、呼和浩特市哪些自由职业者可以缴纳社保
拥有呼和浩特市城镇户口或者本人为外地人但配偶拥有上海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从事有一定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注:外来配偶的定义应该是本市灵活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且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为城镇户籍的外省市户籍配偶。
2、呼和浩特市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具体要求
本市城镇户籍自由职业者参加城保的办事告知
自由职业人员由呼和浩特市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申报。申报资料包括: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2.户口簿首页和有本人姓名的页面复印件;3.劳动手册首页和有本人工作经历的页面复印件或《超过法定劳动年龄办理相关事务证明》。
本市居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参加城保的办事告知
由呼和浩特市市居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申报。一、申报资料包括: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2.结婚证书复印件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3.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户主信息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或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4.本市颁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呼和浩特市市居住证》复印件。
二、呼和浩特市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采用在指定银行以个人储蓄卡缴费的形式,并约定扣款时间,按月足额进行缴纳。
三、呼和浩特市自由职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应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公布的上、下限标准内确定。
四、呼和浩特市自由职业者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社保机构按本人缴纳基数的11%为其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记入缴费年限,并核发《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其本人1992年底前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记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作为确定退休条件和计算养老金的依据。自由职业者缴费期间视作就业,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并由呼和浩特市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记入本人的《劳动手册》。
3、呼和浩特市自由职业者的退休条件
自由职业者养老金领取条件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连续工龄)满15年,其中实际按月缴费年限满5年。其中,实际按月缴费年限满5年是指1993年以后本人在单位工作时按规定缴纳过养老保险费,且已记入个人账户的缴费年限与本市实施自由职业者参保规定后的缴费年限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