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由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东莞社保卡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东莞社保卡没有初始密码,持卡人在激活社保卡时设置密码。持卡人忘记社保卡医保账户密码,或累计连续输入6次错误医保账户密码造成锁卡的,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在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进行密码重置。金融账户密码的重置根据各发卡银行的规定办理。
社保卡激活流程
领卡后未激活社保卡的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激活社保卡。
1、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凭有关资料亲身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激活手续,由于特殊情况无法由本人办理时,能否委托他人代办或委托他人代办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咨询相关的发卡银行,按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社会保障卡包含两个帐户,即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激活时需由参保人设置两个相应的密码。
3、在办理激活、密码设置后,社保卡方可使用(密码设置与激活同时办理,所需资料相同)。持卡人方可凭卡的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支付相应的社保待遇以及进行相关金融应用。
(一)社保卡申领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由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制卡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激活启用。社保功能也可以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全省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激活启用,还可以在“东莞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人脸认证后激活启用,社会保障卡才能正常使用。
(二)参保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办理的,按制卡银行规定进行办理。
(三)参保人在省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第一次使用社会保障卡(如:就医购药、金额查询)后,原医疗保险卡自动作废。原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待遇信息(包括个人帐户信息)不会变更。原医疗保险卡和社会保障卡只是作为身份认证凭证(本条是省本级特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删除或修改)。
(四)参保人在未启用社会保障卡前,原医疗保险卡仍可正常使用。原医疗保险卡发生损坏、遗失等,不再重新制作,参保人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应尽快启用(本条是省本级特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删除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