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由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宿迁社保卡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社会保障卡分别设有社保卡密码和金融账户密码。
持卡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要及时修改密码,以保证账户安全。
社会保障卡初始密码为123456,可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自助服务终端进行修改。密码修改后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业务须输入密码。金融账户密码在其合作银行任一营业网点修改。
持卡人忘记社会保障卡密码,须携带有效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卡服务网点进行重置;持卡人忘记金融账户密码,须携带有效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其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金融账户密码重置。
为确保使用安全,社会保障卡密码累计输错10次,该卡将被锁定,无法办理相关业务。持卡人须携带有效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重置。
(一)社保卡申领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由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制卡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激活启用。社保功能也可以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全省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激活启用,还可以在“宿迁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人脸认证后激活启用,社会保障卡才能正常使用。
(二)参保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办理的,按制卡银行规定进行办理。
(三)参保人在省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第一次使用社会保障卡(如:就医购药、金额查询)后,原医疗保险卡自动作废。原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待遇信息(包括个人帐户信息)不会变更。原医疗保险卡和社会保障卡只是作为身份认证凭证(本条是省本级特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删除或修改)。
(四)参保人在未启用社会保障卡前,原医疗保险卡仍可正常使用。原医疗保险卡发生损坏、遗失等,不再重新制作,参保人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应尽快启用(本条是省本级特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删除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