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以下是惠州补缴社保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补缴条件
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补缴。
补缴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入单位行政介绍信、编制使用通知卡及补缴期间工资明细表;合同工、临时工:《惠州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缴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装订成本)及工资明细表(原始凭证及复印件)或者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单位人员:《惠州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缴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装订成本)及工资明细表(原始凭证及复印件)或者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一式二份(按文件分类对应填写表格)
补缴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凭所需资料到社会保险关系股窗口办理。
2、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打印《补缴核定单》,凭《补缴核定单》五日内到地税部门缴费。
提示:中断的两个月建议可由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由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所属地社会保险关系科(股)申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完成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市社保局:
惠州市三新北路29号劳动保障大楼三楼
电话:0752-2789225
城区社保局: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19号广发大楼三楼
电话:0752-216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