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以下是淮南补缴社保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城居保补缴指南
受理条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没有累计缴满15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
(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申请材料:
《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申请流程:
1.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应及时到村(居)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填写《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以下简称《补缴表》),并将需补缴的保险费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存折(卡)。村(居)协办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将《补缴表》上报至乡镇(街道)事务所。
2.乡镇(街道)事务所应对参保人员的补缴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补缴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限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通过信息系统生成补缴扣款明细清单,传递至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根据规定进行扣款和信息反馈。
3.县社保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到账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为参保人员记录个人账户,并按月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汇总表》(两联),与金融机构当月出具的所有补缴资金到账凭证进行核对,确保核对无误。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5:00
办理地点:
1.参保人户籍地所在村居委;
2.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G座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南区143-161号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0554-366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