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以下是双鸭山补缴社保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补缴条件
1、双鸭山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户在双鸭山
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补缴材料
1、《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名册》一式二份;
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招工录用备案登记名册》、劳动合同鉴证名册或工资复印件等;
4、申请报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足按月领取的最低缴费年限往前补缴人员提供)。
外地户籍还需提供:
1、医疗保险未参保证明(户籍地社保机构)
2、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居住地居委会)
补缴流程
单位办理:
单位申报→审核资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到信息和社会保障卡管理科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次月起向所属地税征管分局缴费。
个人办理:
个人申报→审核资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到信息和社会保障卡管理科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次月起向所属地税征管分局缴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双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兴大街235号
电话:0469-4629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