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以下是张家口补缴社保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补缴条件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2、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现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
补缴材料
1、填报《河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趸)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原始资料,
2、打印《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补(趸)缴核定表》,签章后反馈补缴单位或个人。
3、参保单位或个人持《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补(趸)缴核定表》,及时到征收机构缴纳核定的费用。过期仍未到征收机构缴费的,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核定补缴金额。
补缴地点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张家口长青路14号
电话:0313-2024770
张家口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补缴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