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主要分为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职工社保主要分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019-2020年鞍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自7月1日起,鞍山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最低最高基数。
最低缴费基数为2018年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289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2018年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14400元/月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最低缴费基数为230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1450元/月。
2019-2020年鞍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4%,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2019-2020年鞍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