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主要分为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职工社保主要分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38号)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冀医保字〔2019〕40号)文件要求。
2019-2020年邯郸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自5月起,邯郸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河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认上下限。
2018年河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724元。
低于2018河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2836.2元/月)为月缴费基数;高于2018河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4181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自5月起,邯郸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邯郸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认上下限。
2018年邯郸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612.66元。
低于邯郸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0%,按100%(4217.72元/月)为月缴费基数,无上限。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9-2020年邯郸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2019-2020年邯郸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