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019-2020年朔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8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
据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按照山西统计局提供数据计算,2018年山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783元(月平均工资为4565元)。以此为依据,核定全省参保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739元、上限为13695元。
2019-2020年朔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自5月1日起,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自5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工伤保险费率在保持工伤保险八类行业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朔州市各类用人单位的现行费率保持不变,继续执行费率下调20%的期限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
2019-2020年朔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