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襄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缴费执行襄阳市全部在岗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4120元/月(按社保费核定规则,以4124元四舍五入取整保留至十位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的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襄阳市全部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按60%(2470元/月)计缴;高于襄阳市全部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2360元/月)计缴。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的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襄阳市全部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5%的,按95%(3910元/月)计缴;高于襄阳市全部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2360元/月)计缴。
参加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的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襄阳市全部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0%的,按95%(4120元/月)计缴;高于襄阳市全部在岗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2360元/月)计缴。
襄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