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4号)、《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12号)、《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9〕112号公布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32号)规定而进行的。
2019-2020年济南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018年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3269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8年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46元/月)为月缴费基数。即济南市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269元,上限为16346元
2019-2020年济南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2019-2020年济南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