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019-2020年南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南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5月起南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根据上年度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核对上下限。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168元/月)确定,下限按照(1800元/月)确定。
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167.75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8年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5%(4580.86元/月)确定。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同医疗保险同基数,生育保险不设上下限,实行同增同减。
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4048.75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809.75元/月)确定。
2019-2020年南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
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
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公司缴8%,个人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