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019-2020年宝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按照规定:参加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8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陕西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限3120.6元/月,上限15603元/月)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宝鸡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限2581.3元/月,上限12906.5元/月)
2019-2020年宝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3%,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自5月1日起,养老保险公司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
2019-2020年宝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