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5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是多少?金投保险网专家表示,7月1日起深圳社保缴费基数调至5218元,和待遇计发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
深圳2015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1)深圳2015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7月1日起深圳社保缴费基数调至5218元,和待遇计发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的“上线”提高了,即为5218元×300%=15654元,相较去年的14754元,上涨了900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线”不变,仍为1808元。
养老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也相应调整。
医疗保险方面,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的“上线”和“下线”均提高了。按照规定,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按照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元计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的“上线”为15654元,“下线”为3131元。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分别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0.5%按月缴费,缴费基数全部调整为5218元。
(2)度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6月30日,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指示,自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26091元(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25元×5倍)。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00元。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600元的,自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600元。
自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7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