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每月最少缴455.76元
本报讯 日前,海南省人社厅下发《关于按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我省多个市县已开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昨日,记者从海口市社保局获悉,海口市度从业人员社保月缴费基数将从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1519.2元,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278.8元。
根据《通知》要求,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573元,月平均工资为3798元。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1519.2元(3798元×4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278.8元(3798×60%)。
海口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在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基数选择区间为2278.8元(3798元×60%)至11394元(3798元×300%),再乘以20%的费率,即个人月缴费额度在455.76元-2278.8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统一为227.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