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条件
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
1、参保凭证(转出地社保局转移窗口打印)
2、接收函(社保转入地)
3、联系函(社保转入地)
4、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省外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转移人员 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开具证明——先在新单位开具同意接受转入的证明;
2、提交材料——将同意迁入的证明交到原工作单位;
3、打印凭证——原工作单位办理社保的人员持你交的同意迁入的证明到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打印已为你缴纳的社保金额,期限等资料;
4、将所有材料交至新单位——将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局打印的资料交给新单位办理社保的同事手里。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1、开具证明先在新单位开具同意接受转入的证明; 2、提交材料将同意迁入的证明交到原工作单位; 3、打印凭证原工作单位办理社保的人员持你交的同意迁入的证明到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打印已为你缴纳的社保金额,期限等资料; 4、将所有材料交至新单位将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局打印的资料交给新单位办理社保的同事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