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条件
社保转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市内户籍人员返回本地参保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我市为待遇领取地,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最后缴费地为我区,外省户籍人员最后缴费地为我市且在本省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
3.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同意调入的人员。
4.符合国办发[2009]66号文规定的人员第五条。
5.符合粤人社发[2013]70号文规定的人员。
社保转出:
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跨市流动就业参保的,由湛江市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参保凭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
办理材料
社保转入:
㈠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同意调入的人员:
1.填写《湛江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本人银行存折(卡)、商调函。
3.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重保退费申请书。
5.委托他人办理:提供委托书原件、当事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
㈡普通企业缴费类人员
1.填写《湛江市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表》、《湛江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
3.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委托他人办理:提供委托书原件、当事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
社保转出:
1.填写《湛江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
3.社会保险登记证、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书(或单位书面申请)。
4.参保人银行活期账户。
5.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同意书。
6.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书。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前台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申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申请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