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一、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受理条件:
异地参保人员申请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应先在市社会保险机构参加社会保险。
所需材料:
养老保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缴费凭证》前往南昌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社保前台同意接收,即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医疗保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参保缴费凭证》前往南昌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社保前台同意接收,即可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失业保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前往南昌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递交申请。
工伤保险:因个人不缴纳,不存在设立个人帐户,所以无需办理关系转移。
生育保险:因个人不缴纳,不存在设立个人帐户,所以无需办理关系转移
二、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受理条件:
已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转出社会保险关系的,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转出。
所需材料:
养老保险:登录“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南昌社保网上大厅(个人服务)——业务办理——公共业务经办——养老转出——查询——申报——打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缴费凭证》,交至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即可。
失业保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接收函》前往南昌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交至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即可。
工伤保险:因个人不缴纳,不存在设立个人帐户,所以无需办理关系转移。
生育保险:因个人不缴纳,不存在设立个人帐户,所以无需办理关系转移。
医疗保险:请拨打0791-12345进行咨询。
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移:事业单位转企业,企业转事业单位
1.在省内事业单位体制内发生工作变化,由单位经办人通过事业单位申报系统中申报停保、续保业务即可。
2.在跨省事业单位体制内发生工作变化,可以正常办理转移手续。(因年金转移的具体细则没有出台,建议晚些时间办理,最晚在办理退休之前都可进行办理)
3.事业单位转企业均按正常程序办理。(前往市本级办理事业单位转移的社保机关事业科C215室开具缴费凭证提交到办理企业社保转移的经办机构前台进行审核)
4.企业转事业单位均按正常程序办理。(按企业办理转移流程开具缴费凭证提交到市本级办理事业单位转移的社保机关事业科 C215室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