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2019-2020年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从5月1日起福州市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将按照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上下限。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168.00元/月)确定,下限按照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月)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167.75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8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70%(3772.48元/月)确定。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167.75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60%(3233.55元/月)确定。
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7180.76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3436.15元/月确定。
2019-2020年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
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
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7%,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公司缴8%,个人缴2%;
2019-2020年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