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财经大学发布《上海财经大学自主选拔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程序等内容,具体如下:
根据教育部有关自主选拔招生规定,经我校研究决定,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并通过综合测试进行选拔、录取。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
1.中学推荐的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江苏、浙江、北京、天津、上海)。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和作文竞赛中获两个以上、且属于不同学科奖项者。
4.其他具有创新潜质或学科特长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月4日。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
中学推荐的考生使用我校发放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中学推荐”,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自荐考生(符合报名条件2、3、4之一者)登录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网上自荐”,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2)书面材料提供:
①打印由系统生成的“上海财经大学自主选拔测试个人信息表”,并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
②复印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省(市、区)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中学推荐的考生不需提供)。
③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须由本人亲笔书写,不超过1000字,用A4纸)。
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以上顺序在左上角装订。
(3)书面材料邮寄:2013年1月4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建议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至: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433)。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缴费及下载准考证
(一)中学推荐的考生
1月10日至1月14日登录我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支付”(100元/人)进行缴费,并于1月18日至2月20日下载准考证(逾期不下载者将被认作自愿放弃)。
(二)自荐考生
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考生于1月10日至1月14日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请在同一时间段登录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支付”(100元/人)进行缴费。下载准考证为1月18日至2月20日(逾期不下载者将被认作自愿放弃)。
三、测试
(一)笔试
1.测试内容:数学,英语
2.测试时间:2月22日
3.测试地点:上海、北京
(二)面试
我校将通知笔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1.测试内容:创新能力及学科特长
2.测试时间:3月8日
3.测试地点:上海
四、选拔录取
我校以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各占一半权重),排序确定自主招生拟录取人选及优惠档次。考生高考需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平行志愿的省、市或区为A位置),专业服从调剂,我校给予以下政策:
(一)A档(获得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资格)
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服从调剂:
1.专业(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指定专业(类),加10分参与专业(类)录取;
2.专业(类)第一志愿未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指定专业(类),按原始分(不加分)参与专业(类)录取。
(二)B档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后加5分录取。
附:自主选拔录取指定专业(类)
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数量经济--中外合作)、经济学类、投资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类、数学类
五、组织与监督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由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执行、监察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
六、咨询
电话:021-65904372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h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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