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沪教委学〔2018〕54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65号)的精神,为了做好学校自主测试工作,实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特制定我校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工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自主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命题小组、专家考评小组、考务工作小组,保障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审核自主测试工作细则;负责审核自主测试命题专家和测试专家名单;负责培训参加测试工作的专家,并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负责审核自主测试成绩;负责审核录取名单;审核和讨论决定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2、监察小组职责
全程参与春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及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公平进行。
3、命题小组职责
负责制定自主测试命题和测试的评分细则。
4、专家考评小组职责
按测试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项目的考察和评定打分。
5、考务工作小组职责
负责制定自主测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自主测试工作;负责测试工作全过程录像、录音及数据复制;负责网络信息和数据安全;负责维护测试现场和外围秩序;负责后勤服务工作等。
三、考场设置
所有测试均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视频监控系统、屏蔽系统、身份验证系统等均正常启用。
测试考场在长宁区仙霞路350号教学楼标准化考场进行。
四、考试组织
1、考生
测试时间安排:自主测试时间通过我校网上确认系统进行选择,请考生于3月1日13:00起至3月2日13:00止,登陆我校本专科招生网(http://zsb.sues.edu.cn/)选择测试场次。每个专业每人测试时间约2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名称 |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 | 3月9日 | 8:30~11:30 | 13:30~16:30 |
3月10日 | 8:30~11:30 | ||
旅游管理(邮轮经济) | 3月9日 | 8:30~11:30 | 13:30~16:30 |
3月10日 | 8:30~11:30 |
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春季高考自主测试凭证。
测试方式:测试采取面试方法,面试顺序在测试前抽签确定。考生阅读《考生须知》和《考场规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测试流程图:
2、专家
测试当天的专家通过抽签确定进入考场,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凡有自己的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均主动申请回避,违反回避制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试题
建立面试试题库,每项测试内容均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每个场次的试题不重复,难易程度相当。专业潜能、英语应用能力和普通话水平环节由考生随机抽取题目,每人回答不少于3个问题,专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命题拓展提问。每个测试环节采取二或三(专家)对一(学生)的方式评分。
测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每位专家按评分标准分别打分,最终以平均分统计作为考生测试成绩。
(1)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满分150分
专业潜能(60分):考察考生身体(心理)素质、遵章守纪、刻苦耐劳、团结协作,逻辑思维。
实作(40分):考察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英语应用能力(40分):考察考生英语听、说和阅读能力。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10分):专家根据专业特点对考生本人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2)旅游管理(邮轮经济)专业:满分150分
专业潜能(100分):考察学生学习的潜在能力、性格特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交往能力、仪表仪容、行为举止、心理素质。
英语应用能力(30分):考察学生英语听、说和阅读能力。
普通话水平(10分):考察学生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和口齿清晰度。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10分):专家根据专业特点对考生本人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4、培训
自主测试前,学校对所有参加自主测试的考务人员进行培训,特别对专家进行面试程序、技能、纪律等相关培训,保证春招测试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
五、保障机制
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资料及考试成绩库均刻盘密封交监察小组保存备查。
六、监督机制
监察部门对自主测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如有异议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投诉举报电话:021-67791256
七、审批公示制度
学校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讨论预录取和候补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已确认的预录取考生名单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八、其他
1、对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在3月4日10:00-15:30、3月5日10:00-15:30期间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关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高中成绩、学科获奖等材料)、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各类才艺或体育竞赛获奖证书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各类科技创新活动获奖证书等)的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须本人现场递送材料,不接受邮递)
2、学校自主测试安排、测试名单、录取分数线和其他按规定需要公示的信息,均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http://zsb.sues.edu.cn)。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3、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4、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长宁区仙霞路350号教学楼128室
招生咨询电话:021-6275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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